网上买电动车又出事了!电池是假货翻新的维权也很难!

来源:小九直播下载电脑版官网>    发布时间:2024-03-10 17:17:47 1次浏览

  上个月新买的电动车,充满电行驶了20一25公里,电池就没电了,而电动车厂家则承诺充满电能行驶90公里,到底是电动车有问题,还是电池有问题,厂家是不是真的存在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呢?

  原来上个月该消费的人在某电动车公司的电商店铺购买了一辆售价1124元,48V20AH整车含电池可续航90Km的电动车。但是没有想到,收货后几天就出现了只能骑行二十多公里的问题。该消费者找到厂家不予受理,认为此车无问题。经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检测:此电池属4月20日出品维护电池,不是全新的。电池盖上有英文字母缩写:WF。

  头条姐找到了该店铺,发现不仅有续航90km的电动车,续航100km的宣传也能看见!询问卖家车辆是否能上牌、是否有3C认证、是否续航能达到90km,都没有正真获得明确回复。有网友则评论说,买了好几天都没有给合格证,补了钱才开了发票。

  根据最新的《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如果车辆行驶速度在国家规定的25km/h 以下,这么大的电池容量理论上有可能达到单次充电100公里的行驶里程。于电池而言,速度快和里程长是一对矛盾,跑得快就跑不远,对很难兼顾。

  有专家分析说,如果商家所宣传的电瓶车一次充满所能行驶的里程与消费者实际使用情况不符,且商家拒不承认,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提供相关依据,包括检测报告或生产厂商的认定等。

  需注意的是,消费者要保留商家涉嫌虚假宣传的证据,以供维权所用。一旦确认商家存在虚假宣传,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退款,并主张一定的补偿。

  对电动车厂家来说,《广告法》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广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真实的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一旦虚假宣传被工商部门查证,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不仅会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还会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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