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8月1日起已施行!这种行为要重罚!

来源:小九直播下载电脑版官网网址>    发布时间:2024-04-03 14:10:26 1次浏览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提到: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瓶车或者为电瓶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依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瓶车或者为电瓶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2021年5月10日,四川成都市成华区朱家岭一小区电梯内发生电瓶车燃烧火情,造成5人不同程度受伤。

  2021年6月3日凌晨,江苏徐州泉山区杏山花园楼道门口的电动车着火,消防员疏散楼内被困居民15人。

  2021年6月4日,河北廊坊一居民家中,因电瓶车电池充电引发火灾,房间内过火面积40多平方米,所有物品均被烧毁。

  近日,浙江杭州八堡社区的一位居民因贪图方便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导致发生火灾结果让他后悔不已... ...

  此次火灾是由李某的过失引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李某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2日。

  近年来电动车火灾事故频频发生,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电动车却屡次引发夺命大火,电动车已然成为火灾“重灾区”对于电动车火灾你了解多少?

  如果还有人不清楚电动车火灾的危害到底有多大,一块儿来看看消防员做的这个实验!

  消防员在一栋待拆迁的民房里做了一次实验,模拟电动车发生火灾时的损害情况。实验将三辆电动车停放在窗边,另外三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里,分别模拟了生活中给电动车充电最常见的两种场景。

  情景一:电动车通过私拉乱接电线进行充电,或是电动车虽然通过集中充电桩进行充电,但是集中充电桩距离主体建筑防火间距不足可能会引起蔓延的场景。

  实验进行到3分钟,电动车已经被火焰包裹,温度达到1200℃,整栋楼浓烟笼罩。

  实验显示,电动车短路30秒就会出现明火,3分钟就达到上千摄氏度高温,如果是在室内,有毒烟气会以3m/s的速度切断逃生通道,当人体吸入高温烟气,气管会被灼伤,导致窒息。毒气会使人出现头痛、晕眩、胸闷等症状,甚至死亡。

  “如发现有人推电瓶车或拎电池上电梯,请第一时间劝阻。”消防部门提醒市民,最好在白天户外为电瓶车充电,同时要有人看管。千万别在走廊、楼梯间、室内或者仓库等地给电瓶车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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